第一章 基本概念·常規問答!
一、建構筑物的主要分類有哪些?分類方法有哪些?
建筑分類方法很多,可按使用功能、防火、等級、規模、收費等不同要求進行劃分,比如,按照建筑的使用功能及屬性進行分類,一般分為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和農業建筑;按照建筑的層數或高度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單、多層建筑、高層建筑,等等。
另外,不同行業和規范適應不同要求,比如,《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按使用功能分類,《建規》按火災危險性和防火要求分類,等等!
二、什么是建筑物?什么是構筑物?
1、建筑物:用建筑材料構筑的空間和實體,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各種活動的場所。
2、構筑物:為某種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們一般不直接在其內部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的工程實體或附屬建筑設施。
在本文中,建筑物和構筑物統稱建構筑物。
三、是否所有建構筑物均需要考慮建筑防火及消防設施?
通常,存在火災風險的建構筑物需要考慮建筑防火及消防設施,有些自身不存在火災風險但存在其他設施帶來風險的情況,也需要考慮建筑防火及消防設施,比如交通隧道存在車輛等引發火災的風險,等等。
四、規范不要求設置消防設施的建筑物,不需要考慮消防保護嗎?
通常情況下,一定規模的建筑物才會要求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但并不等于這些建筑物不需要消防保護,這些建筑因規模較小,可通過市政消防設施和滅火類消防車保護,比如,規范要求消防車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于160m,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間距不應大于120m,等等。
五、怎樣處置《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與建筑防火規范的建筑分類關系?
1、《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按使用功能分類,將民用建筑分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兩大類,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
2、在建筑防火規范中,主要按火災危險性和防火要求分類,通常分為工業建筑、民用建筑和具備火災風險的構筑物,其中的民用建筑又分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也就是說,在建筑防火規范中,宿舍建筑屬于公共建筑。
通常情況下,建筑防火設計不采用《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的分類方法。
六、建筑防火規范的建筑分類有哪些?
在建筑防火規范中,主要是按火災危險性和防火要求分類,《建規》所規定的建筑設計的防火技術要求,適用于各類廠房、倉庫及其輔助設施等工業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民用建筑,儲罐或儲罐區、各類可燃材料堆場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這些僅是《建規》的大約分類范圍,實際應用中,一些相對特殊的功能場所可能會有專業規范,各專業規范又會有不同的分類。
七、建筑防火規范中,民用建筑的分類方法有哪些?
民用建筑的防火設計,是以建筑分類為基礎,分別在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滅火設施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要求。
1、根據火災危險性及防火要求,《建規》將民用建筑分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兩大類。
2、根據建筑高度和層數,民用建筑可分為高層民用建筑和單、多層民用建筑。其中的高層民用建筑,根據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樓層的建筑面積等,又可分為一類和二類。在高層建筑中將性質重要、火災危險性大、疏散和撲救難度大的建筑定為一類,例如,將高層醫療建筑、高層老年人照料設施劃為一類,主要考慮了建筑中有不少人員行動不便、疏散困難,建筑內發生火災易致人員傷亡。
八、建筑防火規范中,為什么沒有居住建筑分類?宿舍屬于哪個類別?
居住建筑可分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住宅建筑以家庭為單位,人員較少且相對固定。
宿舍建筑的火災危險性與公共建筑接近,根據防火要求,將宿舍建筑列為公共建筑類。
依此,從建筑防火的角度,通常不單獨考慮居住建筑分類。
九、廠房倉庫的分類方法有哪些?廠房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與建筑高度相關嗎?
廠房倉庫的分類方法,主要是按建筑高度分類和火災危險性分類,在廠房和倉庫的防火設計中,是以火災危險性分類為基礎,分別在建筑規模(層數、面積等)、耐火等級、防爆措施、防火間距、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滅火設施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要求。
1、工業建筑(廠房和倉庫)按建筑高度分類,可分為單、多層廠房倉庫和高層廠房倉庫。
2、工業建筑(廠房和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是根據生產和儲存物質的火災危險特性,定性或定量地規定生產和儲存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應根據生產中使用或產生的物質性質及其數量等因素劃分,可分為甲、乙、丙、丁、戊類,并應符合《建規》3.1.1的規定。
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應根據儲存物品的性質和儲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數量等因素劃分,可分為甲、乙、丙、丁、戊類,并應符合《建規》3.1.3的規定。
3、工業建筑(廠房和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和民用建筑不同,其火災危險性分類,主要是根據生產和儲存物質的火災危險特性,定性或定量地規定生產和儲存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沒有和建筑高度關聯。
廠房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沒有和建筑高度相關,但建筑高度分類仍是防火設計的關鍵要素。
十、汽車庫的分類方法有哪些?
依據不同的分類標準,汽車庫的分類形式很多,通常可以按照高度、機械化程度、汽車坡度和圍封形式等進行劃分。
十一、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防火分類有哪些?和第十問所述的汽車庫分類有什么區別?
1、依據停車(車位)數量和總建筑面積,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可分為Ⅰ、Ⅱ、Ⅲ、Ⅳ類,并應符合《車火規》第3.0.1的規定。
注:泊位數控制值及建筑面積控制值兩項限值應從嚴執行,即先到哪項就按該項執行。
2、本防火分類主要是依據車庫和停車場的規模進行分類,修車庫和停車場的形式相對簡單,通常情況下,少有第十問所述的那些汽車庫形式。
十二、汽車庫、修車庫是否屬于公共建筑?
汽車庫是用于停放由內燃機驅動且無軌道的客車、貨車、工程車等汽車的建筑物。
從使用功能上,汽車庫、修車庫屬于公共建筑,但其火災危險性(可燃物類別等)明顯不同于常規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其建筑防火及消防設施,應遵行《車火規》的規定。
十三、電動汽車庫屬于汽車庫分類嗎?適應規范標準有哪些?
電動汽車庫屬于汽車庫,適應《車火規》,但是,《車火規》的適用范圍僅針對內燃機汽車(參見定義:2.0.1、2.0.2、2.0.3),并不完全適用于電動汽車,電動汽車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與內燃機汽車明顯不同,必須采取合適的防火處置措施。因此,配建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的汽車庫、停車場,應同時參考《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等相關標準執行。
十四、電動自行車庫屬于哪個分類?適應規范標準有哪些?
電動自行車庫屬于非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屬于《建規》的公共建筑。對于電動自行車庫,目前尚無統一的專項標準,實際應用中,應關注充電機構和電池的火災風險,并應采取相應措施,遵行當地關于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的相關規定。
十五、非機動車庫屬于《建規》的公共建筑還是《車火規》的汽車庫?
非機動車庫屬于《建規》的公共建筑。《車火規》的汽車庫,是指用于停放由內燃機驅動且無軌道的客車、貨車、工程車等汽車的建筑物。
需要說明的是,現在的非機動車庫,均以電動自行車為主,應關注充電機構和電池的火災風險,并應采取相應措施,遵行《車庫建筑設計規范》以及當地關于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的相關規定。
十六、商住樓屬于哪一類?
商住樓是已作廢《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中的概念,是指底部商業營業廳與住宅組成的高層建筑。現行《建規》已廢止商住樓概念,這類業態不能單一的按住宅或公共建筑定性,可依《建規》5.4.10、5.4.11處置
十七、綜合樓屬于哪一類?
綜合樓是已作廢《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中的概念,是由二種及二種以上用途的樓層組成的公共建筑。現行《建規》已廢止綜合樓概念,這類業態仍屬于公共建筑。
( 未完待續 * 敬請關注 )
  
感謝您的關注,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歐特美得的全體員工隨時為您提供服務。
業務咨詢:于總13898188198
售后服務:田經理13998348438
公司官網:www.m.p2p22.com
客服電話:024-24213682
微信公眾平臺:syotmd
溫馨提示:長按二維碼圖片點擊“識別圖中二維碼”選項,可進入我們的微信公眾平臺界面,點擊“關注”即可。
|